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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刊主要发表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经济学论文。本刊鼓励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学术取向,倡导规范、严谨的研究方法,以创新性为首要考量因素,要求选题新颖、研究深入、论证严密、行文规范,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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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准确把握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提高做好新时代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0-08-10 12:00:00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专门制定的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党管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作出了系统规定。要准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其丰富内涵,切实用以指导“三农”工作,提高做好新时代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深入领会党管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条例》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从基本遵循、工作方法、根本目标等方面,明确了党管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深刻学习领会,把握核心要义。
党管农村工作要牢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正是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导。《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行动、明确工作方向、指导工作实践,确保党的农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党管农村工作要着力完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党管农村工作管得好、管得牢,根本还要靠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党管农村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通过持续加强党的农村工作体系建设,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2018年机构改革后,党的农村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党管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但一些地方存在组织体系不清晰、机构设置不健全、工作机制不顺畅、对“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统筹不力等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明确本地各级党委工作职责,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形成完备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用组织凝聚力量,用制度长效推进,确保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党管农村工作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来推进。当前,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要求实现农业现代化,还要求实现农村现代化。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长期以来,我们花了很大精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农村在“物”的现代化方面有了改善,在“人”的现代化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还需持续加力。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牢牢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大政方针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是贯彻党的路线、完成党的战略任务的保证。《条例》对我们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进行了系统总结,形成了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大政方针。要深刻领会这些大政方针对统领农业农村各项政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实践反复证明,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要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守住战略后院,发挥好“三农”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面对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米袋子”“菜篮子”供给保障有力,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201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实现了“十六连丰”。但必须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粮食生产能力基础还不稳固,部分地方放松粮食生产的倾向有所抬头,粮食产量滑下去容易、提上来难,供求吃紧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整个大局。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要落实《条例》要求,毫不动摇地抓好粮食生产,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特别是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包括生猪在内的重要农产品供给,满足好老百姓的吃饭需求。
三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新时代工农城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明确将其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为党管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牢牢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个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在干部配备、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硬措施硬办法,把《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我们党高度重视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进行了不懈探索。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对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作出的新的重大方针。党的农村工作要牢固树立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各种障碍,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五是走共同富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取得了重大决定性成就,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今年我们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是促进贫困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带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新起点。贯彻落实《条例》,要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要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重要任务,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
三、始终遵循党管农村工作的主要原则
多年来,我们党在农村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一系列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条例》对这些原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六条主要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工作要求,也是工作方法,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运用到党管农村各项具体工作中。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出台《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既是目的,又是管总的要求,是党管农村工作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具体的,是要体现在“三农”领域各个方面的,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保证。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既需要分兵把口,又需要统筹协调,对加强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体制,完善“三农”领域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的农村工作,说到底是为人民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党的农村工作只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群众才会拥护、工作才能到位。农民是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体,实践反复证明,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时候,我们党的农村工作就会顺利开展、就能打开新局面,当违背农民意愿、不尊重农民选择的时候,就会出现“干部干、群众看,政府买单、群众不买账”的情况。新时代的农村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新中国70年不懈探索的重要经验总结,是40年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对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地继续巩固和完善。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把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夯实打牢。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位,加快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保护弘扬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治理农村环境突出问题。要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做好农民群众工作,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走向成功的重要经验。作为有着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口、5000多年文明史的大国,不管城镇化发展到什么程度,农村人口都会是一个相当大的规模。2019年,农村常住人口5.5亿,占总人口的39.4%;农村户籍人口7.79亿,占总人口的55.62%。教育引导这亿万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对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意义。要发扬优良传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提高党的凝聚力、号召力。要开展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有效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爱党感恩、共建小康的热情,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做好农村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特别是当前我国乡村面临“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乡村形态格局正在快速演变分化,必须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决不能刮风搞运动,搞强迫命令、一刀切。脱离农村实际、搞大轰大嗡的事,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做好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到对症下药、量体裁衣。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考虑基层实际、理解基层难处,鼓励各地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开展符合实际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出台针对性政策举措,把党的农村工作做好做扎实。
一、深入领会党管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
《条例》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方位,对标“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从基本遵循、工作方法、根本目标等方面,明确了党管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深刻学习领会,把握核心要义。
党管农村工作要牢牢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正是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导。《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行动、明确工作方向、指导工作实践,确保党的农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党管农村工作要着力完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党管农村工作管得好、管得牢,根本还要靠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党管农村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就是通过持续加强党的农村工作体系建设,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2018年机构改革后,党的农村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党管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但一些地方存在组织体系不清晰、机构设置不健全、工作机制不顺畅、对“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统筹不力等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明确本地各级党委工作职责,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形成完备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用组织凝聚力量,用制度长效推进,确保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党管农村工作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来推进。当前,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农村现代化不仅要求实现农业现代化,还要求实现农村现代化。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长期以来,我们花了很大精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农村在“物”的现代化方面有了改善,在“人”的现代化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还需持续加力。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加快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牢牢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大政方针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是贯彻党的路线、完成党的战略任务的保证。《条例》对我们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进行了系统总结,形成了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大政方针。要深刻领会这些大政方针对统领农业农村各项政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实践反复证明,越是形势严峻复杂,越要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守住战略后院,发挥好“三农”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面对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米袋子”“菜篮子”供给保障有力,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巩固发展“三农”持续向好形势,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把解决好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粮食生产,201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新高,达到13277亿斤,连续5年站稳1.3万亿斤台阶,实现了“十六连丰”。但必须看到,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粮食生产能力基础还不稳固,部分地方放松粮食生产的倾向有所抬头,粮食产量滑下去容易、提上来难,供求吃紧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整个大局。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要落实《条例》要求,毫不动摇地抓好粮食生产,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特别是当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包括生猪在内的重要农产品供给,满足好老百姓的吃饭需求。
三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新时代工农城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明确将其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为党管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供了根本遵循。要牢牢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个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在干部配备、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采取硬措施硬办法,把《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到位,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我们党高度重视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进行了不懈探索。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对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作出的新的重大方针。党的农村工作要牢固树立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阻碍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各种障碍,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五是走共同富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取得了重大决定性成就,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今年我们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消除绝对贫困,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是促进贫困地区乡村全面振兴,带领农民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新起点。贯彻落实《条例》,要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要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作为重要任务,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让亿万农民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赶上来。
三、始终遵循党管农村工作的主要原则
多年来,我们党在农村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一系列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条例》对这些原则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了新时代党管农村工作的六条主要原则。这些原则既是工作要求,也是工作方法,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运用到党管农村各项具体工作中。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出台《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既是目的,又是管总的要求,是党管农村工作必须遵守的首要原则。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具体的,是要体现在“三农”领域各个方面的,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保证。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既需要分兵把口,又需要统筹协调,对加强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工作体制,完善“三农”领域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的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的农村工作,说到底是为人民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党的农村工作只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群众才会拥护、工作才能到位。农民是农村改革发展和乡村振兴的主体,实践反复证明,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时候,我们党的农村工作就会顺利开展、就能打开新局面,当违背农民意愿、不尊重农民选择的时候,就会出现“干部干、群众看,政府买单、群众不买账”的情况。新时代的农村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新中国70年不懈探索的重要经验总结,是40年农村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对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毫不动摇地继续巩固和完善。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把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夯实打牢。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实现乡村振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位,加快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要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保护弘扬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治理农村环境突出问题。要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做好农民群众工作,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走向成功的重要经验。作为有着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口、5000多年文明史的大国,不管城镇化发展到什么程度,农村人口都会是一个相当大的规模。2019年,农村常住人口5.5亿,占总人口的39.4%;农村户籍人口7.79亿,占总人口的55.62%。教育引导这亿万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对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意义。要发扬优良传统,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提高党的凝聚力、号召力。要开展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有效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爱党感恩、共建小康的热情,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做好农村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资源禀赋、历史文化、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特别是当前我国乡村面临“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乡村形态格局正在快速演变分化,必须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决不能刮风搞运动,搞强迫命令、一刀切。脱离农村实际、搞大轰大嗡的事,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做好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到对症下药、量体裁衣。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考虑基层实际、理解基层难处,鼓励各地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开展符合实际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及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出台针对性政策举措,把党的农村工作做好做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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